还要赔违约金,因为我们签了那个就业协议书,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做?
张律师你好,我现在在南宁一个百货商场做收银,是今年的4月21号上班的,试用期是一个月,我觉得这里的管理制度太苛刻了,动不动就是罚款,现在说要搞一个军训比赛,每天上七八个小时班后还要留下来训练两个多小时,休息也要参加,就算有急事都不能请假,不来就算旷工,然后就要签罚款单,还是没有加班费的。我现在想辞工,不过帮我们培训的经理说,我们现在不做就拿不到这段时间的工资了,还要赔违约金,因为我们签了那个就业协议书。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做?急!谢谢。
位律师回复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走人,单位应支付工资。不行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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