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没有关系,我想问一下这起事故公司应不应该承担责任,这个责任的轻重应该如何划分呢?
你好,王建峰律师:
我开单位无牌照的车在工作区域内把同是本单位的人左大腿骨撞断了,伤者现住在医院,骨头已经通过手术无大碍。刚入院时医药费由公司垫付了7000元,手术后公司告诉我不再管这件事,尔后我自己交纳了6000元医疗费。现因我本人实在无力支付医药费,找公司领导商议,领导说这事是在下班时间发生的,与公司没有关系。我想问一下这起事故公司应不应该承担责任,这个责任的轻重应该如何划分呢?
从交通事故角度讲,你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担责后可向你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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