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离婚,后在开庭时撤诉,原因不明,女方要求与男方离婚,并希望得到精神赔偿,应该怎么办?

要求离婚,后在开庭时撤诉,原因不明,女方要求与男方离婚,并希望得到精神赔偿,应该怎么办?,第1张

你好,何乃民律师:
双方2008年11月4日登记,09年3月21日典礼,登记后男方多次酗酒暴虐,打伤女方头部胃部,有皮外伤就诊纪录,后有司法鉴定为轻微伤,没有报警。现男方诬告女方家人殴打他,要求离婚后在开庭时撤诉原因不明。女方要求与男方离婚。并希望得到精神赔偿。应该怎么办?
房产为男方婚前自有。装修家具家电为婚后购买。双方收入没有放在一起。
女方现有司法鉴定,就诊纪录,家电发票。

位律师回复

可以直接起诉离婚,并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如果有需要可以进一步沟通,哈尔滨何律师、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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