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是有权索要一半(当然我有些不好意思索要)?
尊敬的各位律师:
您们好!我与我妻子欲协议离婚。一女儿(一岁)归女方抚养,我目前没有工作(因为我妻子收入比我高,08年8月底我便辞职独自在家抚养4月半的女儿至今)。
现在女方要求我支付孩子抚养费,可我目前没有经济来源无法支付,我该怎么办?如果以后我找到工作了是不是要支付自离婚起全部的抚养费?
另外我家的现金及存款(我承认是她自己的工资存款),我是不是有权索要一半(当然我有些不好意思索要)?
盼望告知!谢谢!
按法律规定你是要支付抚养费,一般是你月收入的20%-30%,但按你目前的情况你可以暂不支付抚养费等你有收入后再支付。你家现有的现金有你的一半,因为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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