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方提出要求我家把这个铁管锯掉,说是占用了他家的地基,请问我有不锯的理由吗?
各位律师:我家在镇里面,房子是在国道边上,90年代建造的。当初建的时候,旁边都是没有住房的,现在路边的建房也越来越多了。这次我家的旁边就有一家购得地基开始做房子,因为我家的房子是老式房子,屋顶的出水是通过大概2尺长的铁管向外伸出的。现对方提出要求我家把这个铁管锯掉,说是占用了他家的地基,请问我有不锯的理由吗?补充一点的是我家这个房子是买的二手房,购房合同上是写了滴水为界,也办了房产证,而且现在我家隔壁准备建房的地基也是有我这个房子原主人卖给别人的,别人再转买给现在做房子的第三者。也就是说现在这个第三人要我锯掉水管。我觉得这个应该是无理要求!
位律师回复要看对方所合法使用的宅基地是否被你家滴水影响,如果有根据相邻关系有排除方便生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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