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由物管负责赔偿,那具体应该找谁赔偿?
律师好,由于五楼某户装修,物管叫来水厂工作人员送水,水厂工作人员却把楼上6户的水全部打开(每户有两个开关,一个需要特定工具才能打开,一个不需要。据水厂工作人员说她打开的是需要特定工具才能开的开关,但是不需要工具的开关她没有开),这样就造成了我楼上那户家里的水一直开着(我楼上那户没有装修,所以没有人居住),最终的结果是水漏了下来,我家的装修受到严重的损害。请问我应该找水厂还是物管赔偿损失?
由于我们小区没有正规物业公司,物业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物管费的收取)都是由业委会在负责,如果是由物管负责赔偿,那具体应该找谁赔偿?
急盼回复!谢谢!
可以把他们列为共同被告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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