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律师,这个条子能称做借条吗,有法律效力吗?
我是玉溪的一个网吧业主。网吧经营过程中,我在网吧内管经济的一位股东的记帐本子上写了一个条子,现在对方执此条子,以借条形式将我告上法庭。条子内容如下:(4月10日182776元。(壹拾捌万贰千柒佰柒拾陆元整)欠款人:陈云松2006年5月8日)。请问杨律师,这个条子能称做借条吗?有法律效力吗?谢谢!
位律师回复这张条子有法律效力,对方拿着这张欠条就能证明自己是出借人最好找到182776元真实的出借人,通过相关证据证明你们之间的债务之和等于182776元。但这个官司非常难打,对你非常不利,建议委托律师尽最大努力挽回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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