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有用过电,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我应该支付多少电费?
你好,孙大元律师:
我们家的电表坏了,一直就没有跑过表。今天去交电费物业居然要我们家700多块钱的电费。
实在让我很气愤!我们家的房子是2007年买的。2009年一月份才入住的。2月份去交电费,物业说没抄表。3月去交电费,说我们家电表坏了。给我们换了一块电表。4月份的电费是67元。但是物业却要我们家追缴电表损坏期间的电费。如果不缴的话就给我们家停电。可是我们家在2007年12月份至2008年12月份根本就没有住过。也没有用过电。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我应该支付多少电费?
按实际用电量支付电费。此外,不是向物业缴纳电费,而是向电力部门交纳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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