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接上》所以我想问下:1、我应不应该向劳动部门申请要公司赔我的医疗费?

各位律师:《接上》所以我想问下:1、我应不应该向劳动部门申请要公司赔我的医疗费?,第1张

各位律师:
《接上》
所以我想问下:
1、我应不应该向劳动部门申请要公司赔我的医疗费?
2、如果我到劳动部门告公司,公司除了赔按照医保规定能报销比例的部分赔给我外,我还能不能要公司支付我其他的损失,因为如
果不是公司没有帮我交社保的话,我也不会用那么多的钱;也不会欠那么多的债;也不会因为没有钱而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也不
会因为没有得到有效的治疗而留下很严重的后遗症;也不会到现在还没有好。
3、如果按照深圳社保局的说法,公司只赔正常医疗报销比例能报销的部分,而不给公司其他任何惩罚的话,那么公司违法的代价就
非常小,那么公司就会有恃无恐继续违法下去,并且还会有更多的公司以损害员工的利益为代价来获取自己的最大利益。因为他们不
帮员工交社保,他公司就能省很多钱,即便是有员工因为生病去告他,他也只赔点医药费就可以了,也就是公司违法的成本非常低。
《完》

位律师回复

劳动部门不出具停工留薪期延期证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和各地规定,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向用人单位提交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休养证明,用人单位有异议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也有部分省市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直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第八条 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应在期满前3日内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休jia证明,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的,停工留薪期到期终止。用人单位对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有异议的,应在接到申请后7日内向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同意延长停工留薪期。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确认结论前工伤职工享受停工留薪期的待遇。第九条 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确认结论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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