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到底应该负有多大责任(据校长说按现有法律,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有没有这样的说法?
你好,李玉律师:
我家小姑娘今年十二岁,于2009年4月21日下午在课间休息上厕所时与从厕所出来的一位男同学相撞并仰倒在地,造成严重伤害:鼻梁骨骨折、后脑骨骨折,并且脑内有出血现象。而对方小孩也有轻微受伤(有浮肿,拍片后没有什么大问题)。
我现在想问的是:
1)此事发生在学校上课期间,学校到底应该负有多大责任(据校长说按现有法律,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有没有这样的说法?!);
2)对方家长应该负有怎么样的责任;(我家小孩受伤要重得多)
3)作为孩子家长,我们要承担多大的责任;为了照顾孩子,我和爱人都不能上班,请假在家。按医院的说法,还需要10多天甚至更长时间。
请问,我应该怎么来争取自己和孩子的合理请诉求!
如果学校有过失应该承担补充责任。你可以对方赔偿给你一部分钱,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对方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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