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医生在给我开个证明,请问我的这件应该怎么处理,如果起诉他们俩我胜的希望有多大呢,能赔偿吗?
你好,乔恒律师:
今年十八岁,由于吵嘴我们,由于他们说我有缺陷(我的手指)让我自尊接受不了所以我就把她王永佳的脸挠了一小下,伤痕不大,可是李多多也对我动起了手,狠狠的踢了我的肚子上,到了中午下班回寝室,没想到他们也在寝室而且一句话也没说就一起上来,揪着我的头发(揪掉很多),王永佳的手里拿了一个塑料的挺尖的东西,在我的脸上划了很多的伤痕包括脖子,李多多也揪着我的头发,还用力的踢我,我无力反抗,后来我们寝室有一个叫王晓琪,中午在那休息看见他们俩在打我,就上前阻止了,后来我就去了医院开了证明,医生说是利器所伤,脸上以后肯定会有疤,然后我就报了案,有很多人都可以证明我是被他们俩打的,今天4月23日我感觉浑身上下没有力气而且有的地方还特别的疼,这是我来例假的第三天,就没有了,感觉不正常,我是不是应该再去医院看一下,让医生在给我开个证明,请问我的这件应该怎么处理,?如果起诉他们俩我胜的希望有多大呢,能赔偿吗?
有医院的证明可以起诉。赔偿医疗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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