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要求继承其母的房屋遗产,请问1、诉讼时效是否已过,2、如果没过,他最多能分多少?
你好,乐承信律师:
我的爷爷李某与王某系再婚,各带有一子。
王某于97年8月病逝,我爷爷2008年12月病逝。
2位老人于1994年购买我爷爷单位住房40%产权。1997年11月单位房改,我父亲替我爷爷买下余下60%的产权。后移民搬迁,调换为新房。面积一样。
爷爷从王某去世便与我父亲生活在一起。
王某儿子虽与我爷爷住同一区域,但从其母去世后从未看望、电话问候我爷爷,更不用说尽赡养义务。
王某儿子于2009年4月将我父亲告上法庭,认为其母去世后房子由我爷爷居住并代管,现要求继承其母的房屋遗产。
请问
1、诉讼时效是否已过?
2、如果没过,他最多能分多少?
1、诉讼时效没过;
2、具体能分多少,如果能证明60%产权是你父亲购买,我个人认为60%属于你父亲,其余40%按法定继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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