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违约,我该怎么办,如果不给办房产证是不是必须把所交的大修基金和契税都退回来?
律师您好:
我是在2006年7月份购买的一套楼房,是村里盖的,当时协议书上写的是楼房交付使用后,乙方根据土地、房产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办理房屋产权权登记,依法缴纳大修基金、交易税等各项费用。甲方应予协助。但是当时我们把所有费用都交上了,到现在也没有办理房产证。到村里咨询,村里说不能办理房产证了。请问村里这样做是不是违约,如果违约,我该怎么办?如果不给办房产证是不是必须把所交的大修基金和契税都退回来?
根据你的描述,你们村的楼房应该属于宅基地的性质,这样的话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你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村里给你们一定的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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