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自己现居住单位房的门牌号),请问我们这种情况在坼迁的时候能获得安置补偿吗?
你好,王立波律师:
我原来是外地农业户口,94年进入成都一家民营企业工作至今,97年买了成都市城镇户口(6000元)。后来户口转入现在工作单位所辖居委会,现在企业面临坼迁(企业位于三环路内侧),企业土地为租用性质,现单位大部分职工都是十几年的工龄,而且都住在单位提供的套房内(80平米),居住时间8年以上。(现户口本和身份证住址都是单位面临坼迁房的地址,就是自己现居住单位房的门牌号),请问我们这种情况在坼迁的时候能获得安置补偿吗?
希望知道的朋友能解答,谢谢!
解答如下:
1、存有一定争议。
2、具体看你们现有住房的性质,如仍为单位房,则拆迁方应赔偿单位,单位应按原福利解决你们住房问题。
3、你的案情复杂,建议面询律师。成都王律师:手机:13981737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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