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童工违反了什么法律,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不论在世界的什么地方,未成年人都需要大家的共同保护,为他们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生长环境。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有不少和谐因素存在,如童工的存在。我国在法律上明令禁止用人单位雇佣未成年人或将未成年人介绍给用人单位,那么用人单位招童工违反了什么法律呢?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请听小编为您一一解答。
一、招用童工所违反的法律规定
我国目前为止有两部法律明确禁止用 人单位使用童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 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 成年人。”
(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 院令第364号)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社 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 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 年人。”
上述两部法律是禁止行规定,那么用人单位 一旦违反,必将招致一定的法律后果。
二、用人单位使用童工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根据《劳动法》第94条的规定:用人单 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 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 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 号)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 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 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劳动保 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 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 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情节严重的,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定罪处罚。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不论用人单位是因何种目的而雇佣童工,用人单位都需要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被罚款、被吊销营业执照.为了未成年人能健康的成长,一经发现请积极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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