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起诉,不知:1、应该向哪级人民法院起诉,2、诉讼费用应该多少,3、律师费应该是多少?
先说下我自己家的情况。我家房证上的名字是我父亲。父亲今年年初去世,我想把房证改为我母亲的名字。到房产局办理的时候他们以1991年下发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下称《联合通知》)为由,要求我必须先办理公证。我认为不合理。结果几天的查找、比对我认为《联合通知》与相关如《公证法》《继承法》《物权法》《合同法》等诸多法律不符或违背。我想以“要求房产局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就《联合通知》的合法性及法律效应,提出起诉。不知:
1、应该向哪级人民法院起诉?
2、诉讼费用应该多少?
3、律师费应该是多少?
4、胜率几何
你应当先办理继承,诉讼是有风险的。你可以看看新的房屋登记管理规定。可以向房产局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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