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有什么补偿,补偿费用怎们计算,如果公司不补偿是不是代表我可以从事同行业的类似工作?
你好,黄浪洪律师:
我与公司的合同期到2009年3月31日结束,我现在还在公司上班。公司至今(2009年4月7日)还没有和我续签合同。
1、我现在离开公司,有什么补偿吗?
2、在一个月前公司发给我《合同续签意向书》,老板和我都签了字。但原合同期已过,至今未续签,那我现在能马上离开公司吗?
3、我与公司签了《保密协议》,要求我离开公司三年内不得从事同行业的类似工作。我能有什么补偿?补偿费用怎们计算?如果公司不补偿是不是代表我可以从事同行业的类似工作?
不补偿则该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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