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个户口既然有学校承诺迁来,至今没有落下,买房、结婚、生子怎么办?
你好,乔恒律师:
我是于2001年青岛某所技术学校上学。
开学后班主任通知让非青岛市户口我们自愿将户口迁到学校,学校分配工作时户口有工作单位接收,那时我们的户口就是青岛市户口了,如果不迁户口,工作不好安排。当时还交了3000元的费用,费用名称叫“城市增容费”。所以户口就一直在学校所在地的派出所放着。
学校分配的工作单位都不接收我们的户口。
现在我们要结婚、买房等,学校和派出所不给我们开户籍证明,所以我们就不能结婚。当我们要买房子时,开证明也是婆口苦心的说,并且还得送烟等才勉强给开。
我想问一下,我们这个户口既然有学校承诺迁来,至今没有落下,买房、结婚、生子怎么办?
现已毕业,应迁入其居住地或其工作单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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