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如何证明当时4万元是赠予的,如果法庭认定我继父有四万元份额,那该如何分割?
您好:
当时我继父资助我时,说4万元是赠与的,现我母亲提出离婚,我继父在法庭上称是共同出资的,并称我所还清的11万元贷款也是其共同出资的,事实上所有买房、办贷款、贷款公证等手续都是我一人办理的,也是我一人签字的,贷款也是我与我丈夫共同还清的。现该套房已升值为35万元,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如何证明当时4万元是赠予的?如果法庭认定我继父有四万元份额,那该如何分割?谢谢律师。
你继父主张房子系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提供证据。据你所讲,房子的产权与你继父无关。江苏张海燕律师事务所愿为您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本所地点:南通市外环西路69号四楼(海关大转盘往北100米路西),服务热线:85826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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