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想我该怎样才能为儿子争取得到应该得的那20%30%的生活费呢,用写起诉书吗?
你好,朱华律师:
我是协议离婚3年了,协议上写是在每月5号前打200.00元进儿子的生活费的农行卡里的。可只打过1.2次罢了,每次都是我问了才给,而且还拖欠。比如这次给800.00元其实才给到2008年的6月而已。他又不是没有能力付这200.00元钱,每次还要问几次才得。我现在看到法律规定小孩的抚养费应该是工资的20%或30%。所以我想我该怎样才能为儿子争取得到应该得的那20%30%的生活费呢?用写起诉书吗?
你可以与其协商,也可以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如起诉,必须写起诉书,可以在网上寻找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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