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他为自动放弃,到时我将处理他的物品,请问,我是否可以这么做,如果这样做了,我需要负什么责任吗?
你好,李永建律师:
你好,我有一间房屋,租住给一位朋友。他每月付我租金,现在租住期马上到了,我在20多天前就已告知他,房屋到期后,我要收回使用,不再继续出租。但是,他拒不搬走,也不在此方居住,我多次给他打电话,发短信告知他,如果到期后,他不搬走他的物品,视他为自动放弃,到时我将处理他的物品。请问,我是否可以这么做。如果这样做了,我需要负什么责任吗?
建议起诉要求你朋友腾退房屋.这样就避免财产方面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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