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看不起他们,而是他们真不拿自已当人呀,请问我应怎所得劳动补偿?
你好,关键律师:
本在在从2007年6月至今未签劳动合同,但截止2008年6月底至今尚未领取工资等报酬,今年3月20日公司人事部门通知档案办理移交手续,这月必须转出。但本人在公司已有8年工龄,只提出再多放一到二个月而已,并且所有费用由个人提前预支付公司。但公司却发出书面快递五日内不办理将转街道。也就是3月27日周五本人未到社保办理,3月30日今天人事部门有可能已将转出。不是我看不起他们,而是他们真不拿自已当人呀!请问我应怎所得劳动补偿。
我是专业劳动争议律师,可以与我电话联系,。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