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从不会考虑脸上有疤痕者;能不能娶到老婆都成回事,学校一句没现责任就了事了吗?
各位律师:
七岁的小孩在学校上洗手间时,因地板滑而摔跤致脸部双眉之间伤得缝了十五针,校方在这样的情况下却说出:学费只收了几十块,这种事情是不会负责的。
然而一个七岁的儿童,就要承受这样的痛苦,校方为什么就不能更多一点的保樟孩子的安全呢?孩子虽然有安全防范意识,但是他还不能完全独断事物,家长选择你的学校,就是信赖你,可是为会么存在推卸责任的事啊,难道相信学校是一种错吗?难道学校设施方面没有一点责任吗?
我本身也接触到很多招聘人士,他们从不会考虑脸上有疤痕者;能不能娶到老婆都成回事?学校一句没现责任就了事了吗?
如果确系地板滑而摔跤受伤,学校有管理失职行为。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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