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不去找上岗等领导或人事部安排,我就坚持等服从组织安排时间长有无违反那条劳法?
各位律师:
如;78年10月参加工作2000年2月至今,有关部门调到现在单位原是集体所有制调到国有上市通信单位,原来一直从事驾驶工作26年至2006年底服从转岗做业务,单位月月任务压死人,天天早晚开会崔任务,又通信市场竟争利害难发展,领导又没从实施考虑,层层压,本人又近五十岁怕压出病来,2002年有内退一部分后至今再没出台,本人离法定退休又有十二年半,如果算连续工年龄应该三十年(包括社会工龄)现在体制国有象私企一样,很难给一个老员工生存,单位推出岗位不胜任就待岗,让我们要找关系上岗,领导说现在推行优质组合,我们老员工就是弱势群体,象类似怎么办?已是一个工连续工龄30年(包括社会工龄)近,如何不去找上岗等领导或人事部安排,我就坚持等服从组织安排时间长有无违反那条劳法?(我也没嫌弃拿待岗工岗)相比领1仟多元贴在发展业务下来好:
你想问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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