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做法是否合同,如果有劳动纠纷时是否具有法律效益,如果这样不合同那么我们该怎么做?
你好,赵全律师:
你好!请问我们公司很多员工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与不愿意签合同的员工签订一份书面的协议,这种做法是否合同,如果有劳动纠纷时是否具有法律效益?如果这样不合同那么我们该怎么做?谢谢!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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