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怎么寻求法律帮助,还有公司不按合同给予劳动机会和保障时正确的吗?
你好,姜平建律师:
我于3月13号在贵阳一家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中签订我的职位是文员工作,但是在上完第一天班后他们说我不适合文员工作强制要求我换成经理助理工作,还要求我回家休息到19号再做助理的工作交接,19号我再次到公司后经理并没有让我上班而是跑了两天的市场调查,并承诺23号正式交接工作,23号我到公司后经理出差又要我等到30号再工作,这个时候我提出辞职,公司却强硬的告诉我不会给我工资,我应该怎么寻求法律帮助?还有公司不按合同给予劳动机会和保障时正确的吗?
如果是用人单位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按合同办事的,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如果是《房屋买卖合同》,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办事的,另一方可以向房产交易中心投诉;如果是买卖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一方不按合同办事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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