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森林只归男方所有,如果是那样的话,女方还有权要求分割这一份财产吗?
各位律师:
朋友老公在外面有外遇,提出离婚。她们婚姻期间,男方父母馈赠了100亩森林,但是当时未办公证,也未说明只给男方一人。请问,男方是否还有可能再请他父母补做一个馈赠公证,说明森林只归男方所有。
如果是那样的话,女方还有权要求分割这一份财产吗?
应为夫妻共同受赠,补办公证无效;受赠的标的权益应为森林的收益权。还有问题可来电话详谈。
各位律师:
朋友老公在外面有外遇,提出离婚。她们婚姻期间,男方父母馈赠了100亩森林,但是当时未办公证,也未说明只给男方一人。请问,男方是否还有可能再请他父母补做一个馈赠公证,说明森林只归男方所有。
如果是那样的话,女方还有权要求分割这一份财产吗?
应为夫妻共同受赠,补办公证无效;受赠的标的权益应为森林的收益权。还有问题可来电话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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