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怎么办,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这么多年,如果解除合同,我们应该得到多少赔偿?
各位律师:
我今年45岁了,在珠海的家民营公司工作近十年,公司要求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社保什么的公司从来没给交过,今年金融危机,又给我们工资降了,现在又要减员解除合同,我应该怎么办?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这么多年,如果解除合同,我们应该得到多少赔偿?
经济赔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2年支付一个月薪水的准则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2年的,按2年计量;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薪水的经济赔偿。劳动者月薪水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赔偿的准则按工人月平均薪水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赔偿的年限最高不超出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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