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有权利立通过公证遗嘱将此房产单独留给其中的一个儿子的孩子么?
你好,曹书珍律师:
84年我父亲单位分了一套住房,承租人为我父亲。后来单位房改,1993年12月份以我父亲的名义(因为父亲身体不便,实际交款人为我本人)预交了一部分房款。因为房改为3次付清,父亲于94年初突然去世,未留任何遗嘱。余下房款由我母亲缴纳。房产证于96年拿到,名字为我母亲。
请问这套房产是否为我父亲母亲夫妻2人共同财产?我母亲有权利立通过公证遗嘱将此房产单独留给其中的一个儿子的孩子么?(我们兄弟姐妹共4人)
谢谢!
我认为属于你母亲个人财产,可以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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