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09年03月01日号已通知回我,这种情况合理吗,我该怎么办,要续签吗?
各位律师:
你好,我与公司签了07年01月15日-08年01月14日合同和08年01月01日-08年12月31日号的合同共2年,现在公司要把回了但至今没签过合同,公司要与我到03月的续签的合同,之前09年03月01日号已通知回我,这种情况合理吗?我该怎么办,要续签吗?
应当补签,但是应向你支付双倍工资。若补签了,再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恐有难度。
各位律师:
你好,我与公司签了07年01月15日-08年01月14日合同和08年01月01日-08年12月31日号的合同共2年,现在公司要把回了但至今没签过合同,公司要与我到03月的续签的合同,之前09年03月01日号已通知回我,这种情况合理吗?我该怎么办,要续签吗?
应当补签,但是应向你支付双倍工资。若补签了,再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恐有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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