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们这种签订有两个劳动合同的情况,是先与A公司签的一个合同无效,还是后与C公司签的一个无效?
各位律师:
也就是说,我们与A公司的劳动合同仍然有效,他们所说的我们“与C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后,与A公司的劳动合同自动失效”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是吗?
对我们这种签订有两个劳动合同的情况,是先与A公司签的一个合同无效,还是后与C公司签的一个无效?
我国法律并未规定一个劳动者不能同时有两个劳动合同,而且,从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看,是允许一个员工存在两个劳动合同的,所以后一个劳动合同的签订并不必然导致前一个劳动合同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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