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回自己应得的,但是他说如果我们申请仲裁他就宣布破产,我该如何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该怎么来做?
各位律师:
从08年11月17日来公司上班之后,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保险等费用,老板还变相要求周末免费加班,现在为了不给员工赔偿金,老板想尽一切办法让劳动者自己主动辞职,我想申请仲裁,拿回自己应得的,但是他说如果我们申请仲裁他就宣布破产,我该如何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该怎么来做?
宣布破产不是他想宣就能成的,还得看条件,而且这个时间也比较长,你们如果真的感觉公司资不抵债,那就更得申请仲裁,拿到结果,在破产程序中可以要求先补偿你们的工资和补偿金、社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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