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找不到店长就没有处理的办法了吗,我们的工资就不给发了吗,劳动局有这样的规定吗?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在某公司的一家连锁店工作,店长把未正式开业前的销售额存在自己名下的帐户上,最后导致店内盘亏万元左右,员工发现这个问题之后向总公司反映了此问题,由于总公司未及时采取措施,以致现在都三个多月过去了都找不到店长,而扣发我们所有员工的工资,我们曾多次找公司领导解决此事,可他们总是在说正在找店长,找到之后就处理,难道找不到店长就没有处理的办法了吗,我们的工资就不给发了吗?劳动局有这样的规定吗?还望各位律师多多指导,我们怎样才能要上自己的劳动所得。
位律师回复总店无权扣你们的工资。你们有权要求其发放工资,如果仍不发放的话,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总店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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