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就是这样,(1)我丈夫会拘留吗,(2)公安局说:要我们付全部费用,否则就得拘留,有道理吗?
各位律师:邻居家庭关系不好,尽胡说是我惹的,我便要其说清楚,但对方先出手打我丈夫,我丈夫便推倒她。并踢了一脚,她到医院检查后只是轻微伤,却花了2300钱,我丈夫并没碰其手上等部位(医院证明是曾受到伤害),并且法医鉴定证书说未达到轻伤。事情就是这样,(1)我丈夫会拘留吗?(2)公安局说:要我们付全部费用,否则就得拘留。有道理吗?速回!谢谢!
位律师回复可以处于15日以下治安拘留,医疗费用有不合理之处可明确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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