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有这个权利吗,第二、	我现在找劳动仲裁能把我从入职到现在的养老和医疗保险找回来吗?
各位律师:
本人自2008年8月19日入职某个体公司上班,也未签署任何协议,只是记录了我的身份证号码(说是给办理意外保险用),从不休礼拜,节假日上班也没给过加班费,直到08年12月中旬才签署劳动合同,但是到现在也没有办上养老保险。公司每月还扣每人100元押金,入职时就没提过,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个月说。
第一、 我想辞职公司会不给我押金和当月工资,请问他们有这个权利吗?
第二、 我现在找劳动仲裁能把我从入职到现在的养老和医疗保险找回来吗?
扣押金的行为是违法的,用人单位违约在先,你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去申请仲裁,会得到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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