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现在家长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营养费,误工费等,请问老师要为此负全责吗,费用都是老师出吗?
你好,苏灏律师:
我是一名幼儿教师,带带班期间有两名幼儿为抢玩具打闹起来,一名幼儿把另一名幼儿的脚踩伤了,到医院检查是骨头裂了,只要在家修养一个月几可以了(医药费用幼儿园负责),但是现在家长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营养费,误工费等,请问老师要为此负全责吗?费用都是老师出吗?
在目前家长提出的起诉案件中,你可以不用承担责任与费用,因为在这一层关系中,幼儿园是事故责任承担方。但是如果这件事故是由你带班期间没有照顾好幼儿玩忽职守造成的,幼儿园可以另案起诉向你追索所承担的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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