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鲁律师给我指点一下,到底要不要给公司这钱,还有保险我可以拿出来吗?
我在面包公司上班,当时是该公司给我们去上海学习,说是学习其实是帮着干活,3个月到了南通上班,后来签了一年合同,现在上班工作强度老大的,我想辞职,但当时签合同的时候上面有写如果中途不做会赔3000块,希望鲁律师给我指点一下,到底要不要给公司这钱,还有保险我可以拿出来吗,公司就从2月才开始交了保险,谢谢能给我帮助,
位律师回复你好,公司给你提供的培训要进行区别,如果只是最基本的上岗培训而不是专业的技能培训,则单位无权与你约定违约金。建议你拿合同当面咨询律师为妥。另外关于保险,只要你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则你个人所缴纳的部分可以依法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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