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律师:
你好,我想请教你:(我姐姐于今年年初二在高要南岸某医疗站产了一儿子,出生时无发现异常,但过了两三天在医院帮BB冲凉时却发现BB有一边手骨断了,在胳膊下一点处,期间他们母子俩一直没离开过医院。事发后把小孩带到肇庆医院拍片证实是后天人为。而此医疗站也口头承认是医疗错失所致。后经南岸那医疗站把小孩送到高要市人民医院留院治疗。
现在南岸那间小孩子出生的医院要求我们列一份医疗赔偿的清单给他,请问,哪些项目该赔偿?赔偿金额多少?该怎么算赔偿金额?
注:(怕治疗出院后小孩以后有后遗症,请问能否要求医院些保证单?)
万分感谢!
位律师回复
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如果有伤残),精神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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