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10日领取上月工资,第3次劳动合同未签,社会保险未按工资交纳,我应当得到哪些赔偿?

每月10日领取上月工资,第3次劳动合同未签,社会保险未按工资交纳,我应当得到哪些赔偿?,第1张

你好,郭毅律师:
两次合同分别是2007年1月25日至2008年1月24日和2008年1月25日至2009年1月24日,实际用工结束日期为2009年3月3日。未写辞职报告,已交接工作。每月10日领取上月工资第3次劳动合同未签社会保险未按工资交纳,我应当得到哪些赔偿?

位律师回复

社保可以要求补缴;可以主张2月24日至3月3日的双倍工资;若是公司将你辞退,应向你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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