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赔偿额度是不是有法律依据,有没有上限规定,像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面临签订合同,不过其中有:“因个人工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需赔偿公司损失的2-5倍。”这样的条款,想问一下这中条款是否合理合法?由于自己过失赔偿是没问题,不过这个赔偿额度,所谓2--5倍总是令人不甘愿!这个赔偿额度是不是有法律依据?有没有上限规定?像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谢谢!
位律师回复不合理,至多赔偿实际损失的,而且,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劳动者因本人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依法要其赔偿,并需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的,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收入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需要,我可以帮你看一下合同,还有无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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