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像这种情况工伤鉴定一般为几级,大概可以赔多少钱,这一年的工资他应不应该支付?
各位律师:
2008年12月在金华打工,因工造成右腿膝盖下小腿骨粉碎性骨折,经医治,需一年后才能取掉小腿处钢板,厂方与我到劳动部门调解,他只原出3万块钱的赔偿,其他费用比如:这一年待工的工资、护理费,后续医院费等。
请问一下像这种情况工伤鉴定一般为几级,大概可以赔多少钱,这一年的工资他应不应该支付?谢谢!
首先你的情况应属于工伤;你应该到劳动保障部门做伤残鉴定,你能得到如下赔偿:医疗费、伤残补助金、工伤期间的工资应照常给你发放。具体多少就看你的伤势及工资的高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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