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现在给我1500元每月,而不是给我2500元每月,这样公司合法吗?
各位律师:
我是一个仓库主管,由于给下属员工争取加班费而得罪了上级,上级就在工作中百般刁难,因我怀有身孕,所以就先无任何理由免我的职,要我学习,要我交接工作,我作了办公用品的交接,公司以我没有交接为名,给了我各种罪名,还说以后要慢慢找我的麻烦,要让我自己走人,至于工资现在是2500元,因劳动合同上是1500元,后因我工作能力好,前任老总给我加了两次工资,这两次加薪我都留有老总签名的加薪表,如果公司现在给我1500元每月,而不是给我2500元每月,这样公司合法吗?
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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