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不愿意接受我该怎么办,在此情况下,若主动辞职我能否得到相应得补偿金?
各位律师:
您好
我在一民营企业工作七年多,一直从事研发工作。因近期金融危机,公司近来人员岗位变动很大,辞职者也很多。公司通知我可能被调到一新岗位或者外地。在目前经济环境下,我认为这是一种变相辞职。如果我不愿意接受我该怎么办?在此情况下,若主动辞职我能否得到相应得补偿金?
公司要调换你的工作岗位或变更你的工作地点,是要与你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的,如果公司没有客观上确实合理的理由,在你不同意的情况下,公司不能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原来的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你原来干什么,现在还要求继续干什么。主动辞职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但如果公司如果有法定的违法和违约情况存在的情况下,你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的。这个需要具体的分析。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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