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我是否受法律保护,我起诉后公司账户无钱我该怎么办,如果现法人要转店我该怎么办?
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于05年借乙10万元投资并在第2家连锁店打个借条给我、期限半年、期限到后因为乙要开第3家连锁店无钱还款我便没有追要、后期又借乙10万元,第3家连锁店于08年6月因触犯法律乙(法人)
被刑事拘留,经律师委托08年10月在第1家连锁店给我打了个20万欠条,欠条上标明第3家转(乙交办)《第1家是乙个人的、其他2家连锁是合伙经营》08年11月份另一个巨额债主将乙第1家和其他2家连锁股份全部收回、请问我怎么样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这种情况我是否受法律保护?我起诉后公司账户无钱我该怎么办?如果现法人要转店我该怎么办?麻烦各位律师了
你好!可向乙个人主张权利,或直接向1连锁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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