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法律对这类案件没有明文规定,我想咨询女方能获得赔偿吗,最大的获益权利是多少?
各位律师:
我有一位女性朋友经家人介绍与一个男的认识不到一个月就订婚了,但因为相处不来,关系一直不是很好,两人订婚一个多月并没有同居,现在男方提出退婚,要求女方退还聘金26,000元,至于订婚时给女方购买的金饰(约合人民币18,000)没有要求退还,女方自认识男方后三个月没有工作,而且名誉方面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目前法律对这类案件没有明文规定,我想咨询女方能获得赔偿吗?最大的获益权利是多少?谢谢
你好!你的情况属于彩礼返还的情形,要具体结合你朋友的情况和当地风俗来决定的。建议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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