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帮我们请问该怎么办要到庭吗?
你好,陈文明律师:
06年4月7日我和同事郑代老板练去向他朋友汪拿钱后代写了张借条,今向汪借款五万元整¥50000。借款人:裘和郑代签练06年4月7日旁边有担保人李的签名,后汪找不到练还钱就把我们告上法庭已收到传票于4月开庭,要我们赔偿本金和利息共89000和承担诉讼费,我看了一下他复印的借条上多了归还日期和月息3分每月1500元写在左下角担保人签名上面,对了当时借据字迹是他的我们就借款人那儿签了名,现找老板也找不到他破产了,唉当时同事也糊涂不写仔细还写了个代签练现在看来不通我也大意笨看也不看就签名了真悔啊,请帮帮我们请问该怎么办要到庭吗
要有证据。首先找到那个担保人,他是要承担责任的。然后你们是代签,所以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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