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如果他们在今年不给我买保险我该怎么办,如果走法律途径作为弱势群体能跟公司斗吗?
你好,杨生顺律师:
您好!
我1999年5月进入这家公司上班,应该到5月份已经满10年。在2008年1月1日以前,公司没给我签订劳动合同,当然也没买保险,2008年1月份签订了一份1年期的劳动合同,2009年1月份又签订一份2年期的劳动合同,到现在都未买保险。(备注:在2008年公司要我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意思是我本人同意不买保险。)
请问:1、第二份合同是否应该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2、因为他们手上有一份不买保险的协议,我现在可不可以要求他们给我买保险。
3、到合同期满后,已经有将近12年的工龄,如果他们终止合同,我可不可以得到经济补偿经。
4、如果他们在今年不给我买保险我该怎么办?如果走法律途径作为弱势群体能跟公司斗吗?
除你同意不买保险的年限其它年限都应当买保险;连续工作满10年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如果在原来条件下,你提出签订合同,他们不签订则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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