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只有这们部门不发这个奖金了,其它部门都有,公司有几十个部门,请问这些条例合法吗?
各位律师:
打扰您一下,我公司没有和我们商量就让我们一个星期上4天班,每周一不用上班,然后扣我们工资的20%,或者不发我们留用奖金,所谓的留用奖金是公司之前规定的,按工资比例发的,工作满3后发放,这是之前有文本公告的,现在只有这们部门不发这个奖金了,其它部门都有,公司有几十个部门,请问这些条例合法吗。
公司没有足额支付工资的行为就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公司补足差额,并可以要求25%的补偿金,如果你不想做了,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和上述工资差额及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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