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减薪的而个人不同意的话,但个人同意公司裁员,这个时候该如何处理?
你好,郭毅律师:
合同中说到: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为2093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后来公司全休加薪,工资单上基本工资为2418元,浮动工资为1222元即总工资为3640元。这个时候加班的基数是两数的和,请问法律依据是什么?谢谢您
现在经济不好,公司说要放假,请问,如果在一个月内偶尔放几天的假,也有可能放一个月以上,在《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第十二条中:“应当按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是否为3640元?后面的″按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如果没有重新提供的新劳动,直接放假,也没有重新约定,也是否按3640发放工资?
如果公司减薪的而个人不同意的话,但个人同意公司裁员,这个时候该如何处理?
非常感谢!
加班工资计算是可以约定的,没有约定的,按总数的70%作为计算基数;可以主张按原工资标准支付。看单位怎么做。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