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我姥借了三万元,我想每月给姥还五百可是他不同意和我共同承担,我怎样才能让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

我向我姥借了三万元,我想每月给姥还五百可是他不同意和我共同承担,我怎样才能让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第1张

你好,毕凤睿律师:
2008年十月六日结婚七月八日领的结婚证,结婚时用我妈给我提供的房子并且我家独自装修,结婚车酒和烟都是我们家张罗的。他家说结婚就在他家的楼上结,他爸妈于四月份己经入住并且把旧家具都搬了进去,房照写他名字他每月还款600要还十年,我当时不同意这样的房子,我妈把新买的房子让给我们来结婚,可是他妈妈说没有钱装修,就剩半个月结婚了,我妈妈为我买了新的家具,当我们买完后,他妈马上就又是刷墙又是买床和衣柜。我妈借我们的房子,是我们认识前以我的名义贷款买的,我每月工资1600,每月还款1400,我妈有个英语学校,我帮我妈忙。可是婚后,我妈说这个房子由她来还款六月份会亲家时,他妈说改口是一万零一,还有半个月结婚时告诉我没钱了给一千,她装修是在决定用我家房子结婚之后才装修的。在结婚买东西的时侯,我向我姥借了三万元我想每月给姥还五百可是他不同意和我共同承担我怎样才能让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

位律师回复

你好:离婚必然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谈不上损失。如果能够协商,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处理。如果协商不成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1、登记前个人的财产(包括房产)归个人所有,个人债务也归个人所有,不参与离婚分割。
2、登记后取得的财产(包括债务)属于夫妻共有,离婚时各方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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